宋笙带着“老油条”宋思远,来找自己卖个人情,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,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。
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,他们见了个面——明明算是第一次见,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,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,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,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,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。
毕竟,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、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,叫小三叔的“小白脸”,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,又觉得倍感亲近。
——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。
于是阅女/男均无数,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,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,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。
因此,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,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、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,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,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,打定主意往下跳,为了美色狂折腰。
可惜事实证明,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。
对方一达成目的,出了门,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。
洛一珩:“……”
绝情风月死渣男。
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“赎了身”,不做狗头军师,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,或许宋思远早就“意外身亡”,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。
坏就坏在心慈手软。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,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,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,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,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。
猛一撞,精准无匹,撞翻他那小吧台上两杯威士忌。
噼里啪啦一顿响。
“……”
这次换宋思远无语良久,末了,方才揉揉太阳穴,眉心微蹙,抬头看他。
看了好半天。
生得一张小白圆脸,高龄三十有五的小三叔宋思远,送给他一句醉酒胡话:“我认识你……那天小二丫头带我去见过的,那个小基佬?”
措辞可谓是很不严谨了,换了别人,得挨上一拳才能收场,既然这么帅,就不打了算了。
洛一珩被他气得发笑,好赖自己裹得严严实实,也不怕被人拍,便索性一屁股坐到他身边。
洛大明星搭着二郎腿,扭过半边身子,凑近他脸庞。
声色恶劣,吐气灼灼:“小三叔,我没记错的话,那天为了给宋二小姐挣脸面,先有意无意撩拨我的是你吧?”
“怎么了,目的达到了,开心了,就翻脸不认人?”
“……”
宋思远眯了眯眼,挑眉,圆娃娃脸天真轮廓,非让这表情逼出几分狠绝凌厉来。
这话里不知道哪个词——后来洛一珩想,或许是“宋二小姐”这个名字,仿佛一下刺中了他的痛脚。
以至于不过这一句暗笑讽刺,就能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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