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去。
车灯还亮着,谭阵一只手抱着他,一只手将灯短暂地切成了远光,遮住了这个拥抱,然后那只手又放回了他背后,轻轻地环抱着他。
拥抱后盛野才开始打量谭阵,大半夜的,谭阵戴着一顶黑色渔夫帽,帽檐下的头发蓬松柔软,像刚洗过,还没有很干,穿着一件休闲白T恤,这次竟然不是纯色的,盛野有些意外地想,他以为谭阵喜欢纯色的衣服,因为谭阵的私服真的很多纯色款,而这件T恤下半部分却是水墨的竹林,很逼真,像真的用毛笔画上去的,不过也真的很衬谭阵,衬他身上那种很东方的,很古典的气韵。
盛野将他从头打量到脚,包括裤脚下裸露出来的脚踝也没放过,还打趣地问:“这裤子就是这么设计的吗,还是你腿太长啊?”
谭阵笑,说:“下次走斑马线,好吗?也就几步路。”
盛野看见他眼里满满的爱与温柔,满口说:“好,哥说啥就是啥!”
谭阵边发动车子边问他:“哪个哥?”
盛野平静地接受了他的审视,笑了笑,说:“谭阵哥。”
三个字笃定又安稳。
山下这条马路很清静,午夜更是连车都见不着一辆,越野车压过那条没来得及走的斑马线,朝山顶的城堡驶去。
是的,城堡,盛野偷看谭阵开车的侧脸,又把脸转向车窗外,想吹吹城堡领地的风,车窗就那么默契地为他降了下来,他不用去看谭阵的表情,也知道他们彼此都挂着会心的笑。谭阵就是城堡中的王子。
王子为什么一定要和公主在一起呢?既然王子可以和灰姑娘在一起,那王子也应该可以和灰小伙儿在一起吧。
作者有话说:
谭阵只开了一会儿远光灯,拥抱结束就关了。
横穿马路不文明。
完美失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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