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情况?”威尔斯皱起眉头,罗北同样如此。
斯宾塞的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凝重,并且呼唤他们两个人辅助他,一定是出了很大的事情。
“莫罗斯失踪了,被那个疯子带走的。”斯宾塞说道。
罗北和威尔斯对视一眼,齐齐冲出巷子,朝着会场而去。
……
周围的一切都有些模糊,似乎还有几滴水在空中滴落,在地上炸裂开来,让男人猛地惊醒。
莫罗斯睁眼,但看不见任何东西。
黑色的布条将他的双目蒙住,他只能运用鼻子和耳朵来分辨自己身处哪里。
潮湿,冷。
莫罗斯的脑子不断运转。
自己被那个男人忽然闯入,打晕,然后将自己带走,在斯宾塞外面如此警戒的情况下,他定然不能将自己带出时代广场,所以自己肯定身处其中。
巴诺德区时代广场足足拥有将近一千家商铺,占地43万平方米,要从当中还不能靠自己的视觉来分辨自己身处哪里,确实很难。
所以莫罗斯只能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信息,一旦有机会,他就会大声喊出自己这个地方的特点。
他看起来一点都没有慌乱,跟那个市长比起来,简直是天壤之别。
而这,让坐在一旁的男人很是不爽。
他等了很久,面前的人都没有展露出一丝害怕,反而镇定的像是自己马上就能获救一般。
男人跳下箱子,蹲在莫罗斯对面,他的鼻息喷在莫罗斯脸上,后者的身子一颤,问道:“你是谁?”
“我以为你想了这么久,早就猜到我是谁了。”男人故作惊讶,捂住自己的嘴巴,然后哈哈大笑。
莫罗斯听到这笑声,便知道他的身份。
“你能上市长竞选,还不是多亏了我。那个老不死的得救之后,第二天就递交了辞职信,连夜坐火车离开了这个城市。
你能从此看出,那些掌权者,皆是如此,一旦受到某些不可控制的威胁,第一想法就是逃走,而我在想,为什么你如此特别?”
“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,我们无权干涉。如果他们选择离开,那么会有更多的勇士前仆后继而来,我们会证明罪恶永远是错误的,只有光明与正义在能够留在世间。”莫罗斯极其镇定。
“正义?光明?那能让你从这里走出去吗?你引以为豪的是什么,是你那可悲的自豪,还是已经渗入骨子里的骄傲?
只有你们这些一出生就衣食无忧的人,才会每天把正义挂在嘴边。
要不然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。
我的父亲,是一个酒鬼,而我的母亲是一个什么恶事都不会干的良家妇女,我也想不通,为什么性格大相径庭的两个人可以生活在一起。
他每天都会对她进行鞭策,有话语上的,也有拳脚上的。她仍然没有服从,于是有一天,她终于忍受不了我父亲每日的殴打,从桌边掏出一把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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