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14章 娇娇的过往_阴阳香火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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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居然有这样的人家”

  “不配让我称做父亲的那个男人,既不给钱也不留我,把我推到门外。我记得很清楚,那是夏天,外面打雷下雨。叔叔回乡下了,我又被撵出来,实在无处可去。那时候就想,我的出生就是多余的,还不如死了算了。”

  娇娇的父母都是工人,住在厂区里。厂区很大,正是傍晚下班时间。

  娇娇蹲在大门口,被大人们来来往往的看着。人们小声议论,也不知道哪来的乞丐,全被都被淋透了,真可怜。

  有人报了警,娇娇被带到派出所。通过警察和厂里领导做工作,娇娇父亲才同意她回家里住。

  “从此我又过上了丫鬟的日子,在家里看孩子做饭洗衣裳,还天天被打骂。邻居们看不下去了,后来又是厂里领导来协调。我记得厂长很严肃的跟爸爸说,因为我的事,大家对我爸印象很不好,会影响前途。一听到前途会被影响,我妈立刻催他办手续,让我上学。”

  娇娇很珍惜上学的机会,只有上学的时候是最快乐的,老师和同学都很好。上学的时候,年纪已经比同班同学大。娇娇学习很刻苦,连跳两级。

  高二那年,娇娇的父亲意外去世,得到一笔补偿款。

  奶奶一家人来到门上和妈妈吵架,要求分钱,还骂娇娇是个丧门星。

  那个年代,大学生并不普遍,娇娇在老师眼里是个好苗子。可是在父亲死后的第三个月,娇娇的妈妈带着弟弟走了,改嫁给另外一个男人。

  剩下娇娇一个,一无所有,甚至连栖身之地都被厂里收回去。

  娇娇很心凉,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。还是邻居们可怜她,凑一点路费,让她回乡下奶奶家。

  奶奶家是不可以回去的,那种猪狗不如的日子她再也不想过了。

  靠着这一点路费,娇娇到另一个城市,开始了打工的日子。娇娇在一个宾馆里当服务员,干活干净利索,经理对她很满意。娇娇自己也高兴,这里包吃包住,给的工钱不比在工厂里少。

  可是娇娇万万想不到的是,经理垂涎她的美色,趁着上夜班的时候,把她强暴了。

  娇娇自杀过,以泪洗面,也想过报警。可是经理在当地是一霸,娇娇一个外来的小女孩在威逼利诱下,不得不屈服。

  娇娇离开了酒店,很偶然的机会下,得到去岛国务工的机会,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
  娇娇工作很认真,收入也比之前多几倍,虽然很累,但是娇娇过的很开心。在这里,她似乎能够摆脱之前家庭留给她的阴影,渴望从来不敢想象的未来。

  工作三年后,娇娇已经可以说一口比较流利的岛国语。从普通工人,升职为带班组长。后来,娇娇认识了一个叫做洛斌的年轻男孩子。

  洛斌是来求学的学生,家庭条件贫困,不得不利用课下时间到处打工。

  本来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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