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8章 招降(求票)_三国之大伯是曹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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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了无主之地。

  这样的无主地,光无盐县就有百多万亩。

  那些土地的原主人要么死在战乱之中,要么为形势所逼,不得不抛弃家产,背井离乡,前往他处避乱。

  他们留在家乡的田产,按照先前兖州牧曹操颁布的法令,自然由官府收回。

  现在,新任东平相曹德决定从那些土地中拿出一部分来,分给接受招安的山贼。

  山贼共有七千四百多人,按照曹恪当初设想的分田办法,丁男每人分百亩,则官府总计要向这些人分出七十四万亩田地。

  当然,分给每个山贼的百亩田产中,只有二十亩是永业田,允许他们死后将田产传给子孙。

  永业田上只能种植官方规定的桑、麻等经济作物。

  另外八十亩是口分田,用来种粮食。

  口分田在受田人死后,由官府收回。

  丁男每人分田百亩,看起来很多,其实一点都不多。

  这个时代农业生产技术还比较落后,采用的是轮耕轮休的种田方法。

  八十亩口分田,一年之中实际能够用于耕种的只有一半,即四十亩,另一半要休养,以便保持土地肥力。

  再加上生产力的限制,小冰河期的恶劣气候的影响,导致每亩地的产出很低,一年有个两百斤的产出就要烧高香了。

  更何况,汉代的亩比后世的亩要小得多。

  永业田产出的桑叶要用来养蚕,然后抽丝织丝绸。麻要用来织布、榨油。

  织好的布以及口分田产出的粮食之中,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纳税,还有一部分要用来养一家数口。

  除了纳税和糊口的粮食之外,最好还能留下一些,用来换钱或者应对天灾。

  这么一算,百亩土地,也就刚好能够让一个五口之家勉强维持生活。

  从无盐县的主簿那里拿到户籍文书之后,山贼们便都高兴地分成数批,陆续在比曹掾手下小吏带领下,前往自己户口所在地的乡,再由乡啬夫作主,给自己丈量、分配土地。

  比曹掾,就是东汉郡、县两级官府中负责核检土地和财产的吏员。

  乡啬夫相当于后世的乡长,主掌赋役,和掌教化的三老、管治安的游徼共同管理一乡之地。

  就在曹恪、苏林等人忙碌的时候,刘翊正在位于无盐城中的张家宅院里和张开一同喝酒。

  张宅花厅,刘翊端着耳杯,喝了一口,对坐在对面的张开说道:“我来贵府之前,就听说山中狼带了万余兵马,如约来到城下,向曹二借粮。”

  张开道:“老夫也听说了。曹二畏惧山中狼的威势,已经答应与贼人通市了,并且计划和众头领在城中原武库东院大堂谈判,并举行酒宴。”

  “也不知道现在谈得怎么样了。”刘翊哈哈大笑,道:“此事若成,曹二的威望和尊严必将扫地,沦为市井笑柄。若不成,他只怕性命堪忧。”

  他又举起大拇指,夸奖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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