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9章同福酒楼,圣人也爱恰美食!【求收藏求鲜花】_洪荒:签到百年,我大道身份被云霄曝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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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到酒楼,下了马车,酒楼匾额上赫然写着几个烫金大字。

  宁城喜欢看《武林外传》,就将自己开设的酒楼命名为同福酒楼。

  除了酒楼外,宁城还开设了很多娱乐场所。

  比如书店,为了解决朝歌城百姓的文化生活,还有青楼....不,准确是戏院,写些歌曲,听听小曲和演唱会。

  他是大商成汤胞弟,生意当然是畅通无阻。

  并且凭借人间绝味的美食,新奇的娱乐方式,每天小说的定时更新,棋牌游戏,吸引了不知道多少百姓和权贵。

  就拿同福酒楼举例,每天生意火到爆炸,人流如织,一盘最便宜的美食就能抵上朝歌普通百姓一年的生活费,可还是抵挡不住老饕和权贵追捧。

  还有书店,一些武侠小说定时更新发送,让无数读者追更的欲仙欲死,恨不得马上就能看完全篇。

  还有琅琊阁戏院,宁城写的新歌和戏曲,每每发布,都能让那些痴男怨女疯狂。

  朝歌城内无数深闺佳人,都爱上了那个才华绝世琅琊阁阁主,期望来一场邂逅。

  总而言之,能在同福客栈吃饭,大众书店看书,琅琊阁听歌看戏,是朝歌城内最时尚流行的生活方式,都以能进入为荣耀。

  同福酒楼生意每天都很好,宁城来的时候已经是满员。

  不过身为酒楼的幕后老板,同福酒楼最顶层,每天都会预留最顶层的天字号房间。

  为的就是给宁城,偶尔来时不至于没位置。

  “好香的味道!”

  刚刚走进酒楼,云霄轻轻一嗅,立刻就闻到了一股扑鼻香味。

  “这是炒菜的香味,是红烧肉!”小萝莉子萱眼睛放光。

  “味道确实很香!”

  尽管已经超脱世界之外,通天闻到这股诱人肉香,还是忍不住想要尝尝。

  “你猜是红烧肉,我觉得可是红烧兔肉呢。”宁城摸着小萝莉子萱的脑袋,打趣道。

  “王叔,你怎么可以吃兔兔呢,兔兔那么可爱~”

  “你不能吃兔兔的!”

  小萝莉闻言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,眼睛红红的,眨巴眨巴萌萌眼睛。

  “怎么就不能吃兔子了,兔子肉那么好吃!”宁城好笑道。

  “王叔你不疼我了,我就是兔子精!”

  小萝莉一边哭,一边用宁城的广袖仙袍擦眼泪,惹笑了云霄和通天。

  “别假装哭了,待会请你这个兔子喝冰阔乐。”

  “好耶!”瞬间小萝莉就跳起来,一边哭一边激动:“我就知道王叔最疼我!”

  上了天字号雅间,小二很快按照宁城要求出菜。

  通天目光好奇的看着青铜釜中沸腾的水:“就这,就是火锅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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